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資字第 1020002795 號令 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」,在商品出貨後即會立刻開立電子發票,並開立後於 48 小時內將發票資訊上傳至政府所提供的電子發票入口網站,同時會發送電子郵件通知您相關訊息。因商品出貨需配送時間,因此您可能會先收到「發票開立通知信」。